企业服务合同警钟:依法维权,守护权益
2025年8月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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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 案件聚焦:
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近期审结一起典型服务合同纠纷案。原告A公司为被告B公司提供安保服务,合同总额涉及多月,被告拖欠服务费68,000元。原告多次追索无果后诉至法院,提供合同、发票及微信催款证据。法院审理后缺席判决被告偿还全款及诉讼费,揭示出企业间合同履行的关键风险。
# 案情警示:
本案凸显了服务合同中常见陷阱,王伟江律师团队结合诉讼经验,提炼出三大警示点,助力企业防范法律风险。
1️⃣ **合同履行易被忽视,付款拖欠酿大祸**
原、被告签订两份《保安服务合同》,明确约定服务费按月支付,但被告未按时汇款。企业间口头承诺或宽松支付条款,可能导致债务积累。提示:服务提供方应严格监控合同履行时间,定期对账,避免“小问题拖成大纠纷”。
2️⃣ **缺席应诉失先机,法律权利不放弃**
被告经法院公告传唤未出庭,视为放弃抗辩权利。法院依法缺席判决,被告须全款赔偿。提醒公众:企业面临诉讼时,主动应诉是守护权益的第一步。缺席等于默认过错,积极协商或寻求律师帮助方能减损。
3️⃣ **证据留存不容缓,书面凭证筑防线**
原告成功追债的关键是完整证据链:合同文本、增值税发票、微信催款函及证人证词。企业若疏忽证据保存(如合同无电子记录、催款未书面化),追索时可能举证困难。律师建议:交易全过程坚持“合同+电子凭证+对账单”三位一体,电子通讯需截图归档。
# 律师支招:
王伟江律师作为诉讼专家,为企业量身定制风险防范策略:
✅ **严签书面合同**:合同中须嵌入付款时间表、违约金条款及争议解决机制,避免口头约定。
✅ **定期追索证据**:服务后及时开具发票,每月留存对账记录;催款采用书面函或公证微信,确保时效性。
✅ **遇纠纷早行动**:一旦欠款发生,60日内发律师函或诉前调解;诉讼中主动应诉,降低成本。
✅ **咨询专业团队**:大额合同签订前或履约期间,聘请律师审查条款,预防类似本案纠纷。
# 法条链接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109条规定:对方未支付报酬的,有权要求支付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144条强调:被告拒不出庭,可缺席判决。新司法实践鼓励诚信履约,违约方可能承担加倍利息。
# 温馨提示:
企业服务合同是商业基石,但也暗藏风险。本案证明:忽视细节可能损失惨重。建议中小企业主定期法律“体检”,建立内部风控流程。让专业律师护航,将风险转为人与人的信任桥梁!
—— 王伟江律师团队 宣

(声明:本案判决已生效,案例中的当事人信息已经脱敏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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